[摘要] 28日,泰州市人大、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《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该《条例》中明确了三种禁止行为和六种不得擅自实施的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,高可罚款10万元。
28日,泰州市人大、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《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该《条例》中明确了三种禁止行为和六种不得擅自实施的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,高可罚款1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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